我國城市燃氣市場的競爭格局與對策

摘 要

摘要:我國城市燃氣行業發展迅速,壟斷與競爭并存,隨著國有企業進入下游市場和西氣東輸二線工程的實施,城市燃氣市場活躍著地方國有企業、港資企業、中央企業、民營企業。城市燃氣

摘要:我國城市燃氣行業發展迅速,壟斷與競爭并存,隨著國有企業進入下游市場和西氣東輸二線工程的實施,城市燃氣市場活躍著地方國有企業、港資企業、中央企業、民營企業。城市燃氣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①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偏低;②各級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③城市燃氣定價機制制約其發展;④城市燃氣管網安全運行存在隱患;⑤城市燃氣市場管理不規范,監管不嚴。為此,以政府宏觀調控為導向、優化資源配置為基準、滿足民用氣市場為目標、避免行業壟斷為原則,通過波特五力模型分析了我國城市燃氣市場的競爭格局。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對策與建議:①國家和地方政府應鼓勵城市燃氣市場競爭、完善城市燃氣行業法律體系和機構建設、建立合理定價機制;②國企應深化企業改革,承擔責任,堅持一體化發展,避免不正當競爭;③民企應加強市場開發,做到有序競爭,保證穩定供應,確保安全。
關鍵詞:城市燃氣;天然氣消費;市場;競爭格局;問題;對策
    城市燃氣行業長期穩定的贏利性,使國有企業、港資企業、中央企業、民營企業紛紛進入該行業,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競爭格局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
1 市場競爭格局及行業結構分析
1.1 市場呈現明顯的地域特征和強烈競爭的格局
現階段我國城市燃氣行業具有需求穩定、波動小、贏利穩定、風險小和自然壟斷性等特點,吸引著眾多投資商。2004年以來,我國推進公用事業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城市燃氣資本多元化,使得城市燃氣市場呈現明顯的地域特征和競爭強烈的格局(見表1)[1]
1 國內城市燃氣市場主要競爭主體分析表
公司名稱
企業性質
市場占有率
港華燃氣
港資企業
16個城市的管道燃氣專營權
百江燃氣
港資企業
8個城市的管道燃氣專營權
中國燃氣
民營企業
8個城市的管道燃氣專營權
華潤燃氣
國有企業
13個地級市的專營權
新奧燃氣
民營企業
39個城市的管道燃氣專營權,市場占有份額居國內同行業首位,“西氣東輸”下游8個城市的獨家運營權
京、滬、津、渝、穗、蓉、沈
地方國企
城市燃氣銷售量占整個燃氣行業的39%
中石油
中央企業
23個地區級及以上城市的管道燃氣專營權,城市燃氣銷售量占整個燃氣行業的13%
注:截止到2006年,新奧燃氣、百江燃氣、港華燃氣、中國燃氣4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銷量占行業的17%。
1.2 我國城市燃氣市場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我國城市燃氣市場波特五力模型分析見圖1。
 

1.2.1 進入壁壘
    城市燃氣市場進入壁壘主要有資源及政策、資金、技術、地方利益等。充足、穩定的氣源是進入城市燃氣行業的首要條件。目前上游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3家經營,具有很強的資源控制優勢及政策限制;投資巨大、技術難魔高,進入的資金、技術壁壘較高(高壓天然氣管網造價在100~200萬元/km,700~800km的長輸管網總投資需14~16億元),陸上骨干網及LNG接收站等的建設和運輸仍由三大公司壟斷,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慮扶持地方城市燃氣企業發展,一定程度上為進入該市場增加了難度。
1.2.2 上游議價能力
    如上所述,城市燃氣市場上游存在絕對的行政壁壘,加上諸如“西氣東輸”等主干管網同樣由中石油等國有企業經營,國有石油公司占據較強的優勢地位,天然氣供應商具有很強的議價能力。
1.2.3 下游議價能力
    下游集中在管網設備制造、管網建設、管網改造、計量設備制造、燃氣供應等方面,民營企業、港資企業進入下游領域較早;中石油等國有企業攜資源優勢進入城市燃氣市場,加之“西氣東輸”一、二線等主干管網建設背景,下游議價能力也有所增強。
1.2.4 替代品威脅
    天然氣的可替代品包括煤炭、成品油、液化石油氣和電力等。煤炭在燃料和化工原料方面都是天然氣的主要競爭對手,煤炭價格的變化對天然氣銷售有著重要的影響。同時西電東送的低價對城市燃氣市場形成一定威脅。
1.2.5 現有競爭對手
    ①港華等港資企業與大陸合作時間較長,較早進入城市燃氣市場;②新奧燃氣等民營企業一般采取“農村包圍城市”的方式;③中石油等中央企業及大城市之國有燃氣企業具有強大的資源、資金和運輸優勢;④地方國有燃氣公司與地方政府關系密切,實力不斷增強;⑤美孚等外資企業具有豐富的國際經驗和雄厚的資金、技術優勢,發展生產、輸送和銷售一體化服務,上、下游一起發展。
2 燃氣市場存在的問題
2.1 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不合理,天然氣所占比例偏低
    我國天然氣消費占一次能源結構比例僅為3%,遠低于世界24%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亞洲11%的平均水平。沒有充分發揮天然氣高效、清潔和方便的特點[2]
2.2 各級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
    我國尚未形成全國性和區域性管網多氣源供應的格局,配套調峰設施及事故應急儲備設施不足,干線間聯絡線少、儲氣庫不配套。尤其是二線城市、小城鎮的配氣網絡建設,需要靠國有城市燃氣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3]
2.3 城市燃氣定價機制制約發展
    城市燃氣現行固定的成本加成的定價機制制約著城市燃氣市場的發展。城市燃氣成本逐年攀升,但價格調整滯后,導致燃氣企業經營風險加大;城市燃氣的相對低價導致需求快速膨脹,而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制約其發展[4]
2.4 燃氣管網安全運行存在隱患
    我國天然氣干網、城市內配氣網和天然氣利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先天不足。大部分燃氣管線多年前初建時都是輸送煤制氣或液化石油氣的,事故隱患、人為盜氣、管道覆蓋和違法施工等較為突出,城市燃氣管網安全運行存在較大隱患。
2.5 城市燃氣市場管理不規范,監管不嚴
    我國城市燃氣管理缺少職能相對集中的專門管理機構,政策制定與監管職能沒有分開,沒有形成上下游配套、目標明確、組織到位、措施得力的監管框架。城市燃氣市場缺乏完善的法律體系且監管不嚴,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內容滯后,特別是缺少對天然氣自然壟斷環節進行監管的法律。
3 對策及建議
    維護城市燃氣市場穩定,完善市場格局,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城市燃氣市場發展體系,需要國家、地方政府、國企和民營企業的共同努力。
3.1 國家和地方政府
3.1.1 鼓勵城市燃氣市場競爭,提高效率
    城市燃氣市場化建設要繼續堅持打破壟斷,開放市場,鼓勵競爭,大力引入非公有資本,社會資金、外國資本均可采取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參與城市燃氣市場的建設,形成多元化的投資結構;對于資金要求較高的骨干網以及城市管網建設,將投資環節與運營環節分開,通過股份制形式實現多元化投資;實行燃氣行業的特許經營,適度競爭,鼓勵有資質的企業通過公開競標獲取特許經營權,通過競爭促進燃氣行業的發展、服務的改善和高效率運營。
3.1.2 完善城市燃氣行業法律體系和機構建設
    我國城市燃氣市場立法的目標是建立涵蓋上中下游的完整法律體系,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在批發銷售領域鼓勵市場競爭;加強城市燃氣市場監管,使監管機構能依法發揮作用,保證監管的公平、透明和政策的連貫性;明確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企業在城市燃氣管道和配氣系統等領域中的責任和義務,從而保障城市燃氣行業健康發展。
    ①制定一部完善的全國性《公用事業法》,明確政府和燃氣企業各自的權責利,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利、利益和職責劃分,明確各級政府決策機構和監管機構如何分工和協作等;②盡快成立專門的、獨立的城市燃氣監管機構,改變目前我國城市燃氣行業由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方政府等多個部門監管的現狀,成立專門的、獨立的監管機構,使監管機構具有法律上的監管權利,并將監管機構和監管對象分離、政策制定和執行部門分離;③法規建設主要應包括:市場準入法、市場競爭法、市場監管法等。
3.1.3 建立合理定價機制
    要適時引入浮動價格機制,天然氣銷售價格要由天然氣成本、運營成本、稅金和固定的內部收益四大部分組成。其中天然氣成本與實際采購市場價格聯動,而運營成本、稅金和固定的內部收益由政府核定,在一定時期內相對固定。在天然氣采購價格發生波動時,天然氣銷售價格的變動值與采購市場的變動值相同。浮動價格機制使中上游能源產品市場價格掛鉤,增強了市場的價格變化的敏感度,使天然氣產業鏈的風險不再集中于城市燃氣企業,逐步實現天然氣的終端市場與實際價格市場接軌。
3.2 國有企業
3.2.1 深化企業改革,承擔責任
    國有城市燃氣企業基礎牢固,與政府聯系緊密并深知國內市場狀況,在城市燃氣市場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發揮國有企業市場主渠道作用,通過深化改革激發國有企業活力。主要措施包括:通過業務重組和機構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注重成本、強調效益,通過下放經營權和二次分配權,提高基層經營管理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通過改進績效管理體系,獎優罰劣,改革分配制度,促進員工思想觀念的深刻轉變等。
3.2.2 堅持一體化發展,避免不正當競爭
    國有企業的優勢在于資源、長輸管道、資金、管理經驗、技術、品牌等,應該充分發揮這些優勢,實行上下游一體化發展,積極拓展城市燃氣市場,但要避免不正當競爭。由于城市燃氣行業對資源和長輸管道存在極大的依賴性,上游企業進入下游發展很容易取得市場支配地位,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風險。國有企業可以憑借資金優勢,通過投資入股、股權收購、兼并重組等方式進入下游市場。
3.3 民營企業
3.3.1 加強市場開發,有序競爭
    民營燃氣企業開發市場不僅需要政府、政策支持,更需要技術、裝備及資金的支持,要摸清用氣規律,加強職工培訓。城市燃氣規模經濟效果顯著,但經常更換燃氣供應商將會造成資源浪費;過度競爭將會導致企業過分關注成本、市場開發等,忽略安全問題,一旦釀成事故,后果將非常嚴重。
3.3.2 保證穩定供應,確保安全
    燃氣市場安全主要是指穩定供氣。對于民營企業而言,氣源普遍是“短板”,要研究多氣源、引入第二氣源的可能性及具體方案,分析研究消費市場結構,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制訂事故預案,堅決防止、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4 結論
    我國城市燃氣市場處于快速發展期,不同投資主體競爭日益激烈。要完善城市燃氣市場,國家和地方政府首先要通過政策支持、稅收優惠等鼓勵城市燃氣市場發展,建立合理定價機制,通過法律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監管,保證城市燃氣市場健康發展、有序競爭;要協調天然氣行業上下游,尤其是監督資源型企業遵守市場競爭規則,避免行業壟斷;努力推進國有城市燃氣企業改革,提高效率和服務水平,承擔責任和義務;城市燃氣企業應繼續把穩定供應、安全供應放在首位,盡最大可能保證居民用氣安全和社會穩定。
參考文獻
[1] 周淑慧,杜國敏,陳進殿.積極穩妥高效發展城市燃氣業務——中國石油集團城市燃氣業務發展之我見[J].國際石油經濟,2008(6):29-35.
[2] 陸家亮.中國天然氣工業發展形勢及發展建議[J].天然氣工業,2009,29(1):8-12.
[3] 李新忠.探索城市燃氣事業發展的道路[J].公共事業財會,2006(4):13-16.
[4] 周志斌,周怡沛.中國天然氣產業鏈協調發展的基礎、前景與策略[J].天然氣工業,2009,29(2):1-5.
 
(本文作者:孫仁金 邱坤 馬杰 中國石油大學工商管理學院)